人力供應:包括人力派遣、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花卉零售業: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花卉批發業: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其他修理業: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防蝕、防銹工程業: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油漆工程業: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玻璃安裝工程業:玻璃、明鏡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室內輕鋼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門窗安裝工程業:各類門窗安裝、維護之業務。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智慧財產權業: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耐火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建材零售業: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耐火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批發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 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清潔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經營之檢查項目包括:
一、防火避難設施類(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
走廊(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台、緊急進口)。
二、設備安全類(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特殊供電、空調風管、燃氣設備)。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