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瑪屋文化企業社營業項目
燈光、舞台設計服務:包括燈光指導、舞台設計、劇場設計等。
工業設計:包括工業設計與諮詢,及汽車、家具、模具設計等。
廣告代理商:包括創作廣告活動、刊登廣告於期刊、報紙、廣播、電視及其他媒體等;此類活動提供了各類之廣告服務(透過內部製作或轉包其他業者執行),包括提供建議、創意、廣告品之製作、媒體策劃與購買。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批發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喜慶綜合服務業:從事喜慶綜合服務及其諮詢顧問業務之行業,如代辦婚禮儀式、喜宴場所規劃、佈置、安排等。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服飾設計業: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