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䲅農漁夫生活坊營業項目
- 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 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農漁村生活體驗規劃安排)
- G302010小船經營業※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
- 為之管理機關及本縣轄等深線20公尺以內之海域主管機關均為交通部澎湖國
- 家風景區管理處,請向主管機關辦理核備後,始得營業。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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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有關小船經營業,請另向港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後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始得經營。
- ※本案業者切結所營業項目全部限供辦公室使用,若有不實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職權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