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汽車貨運行(馬公市汽車貨運業)

澎湖汽車貨運行應該怎麼走

澎湖汽車貨運行登記資料

澎湖汽車貨運行董監事名單

    澎湖汽車貨運行經理人名單

      澎湖汽車貨運行營業項目

      • (一)汽車貨運業。
      • (二)起重工程業。
      • ※申請營業所在地為住宅區(文澳2426-1地號),依臺灣省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1第四款住宅區不得為客、貨運行業、裝卸貨物場所、棧房及調度站。但申請僅供辦公室、聯絡處所使用者,或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停車庫、運輸業停車場、客運停車站及貨運寄貨站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者,不在此限。
      •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