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營農場應該怎麼走
鹿營農場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45753497
- 商業名稱:鹿營農場
- 資本額(元):8,8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081031
- 財稅營業地址:雲林縣古坑鄉湳仔村湳子路89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雲林縣古坑鄉湳仔村湳子路89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登記機關:雲林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陳信佑
- 出資額(元):1,100,000
- 合夥人姓名:陳玠米
- 出資額(元):1,100,000
- 合夥人姓名:陳玠米
- 出資額(元):1,100,000
- 合夥人姓名:陳玠米
- 出資額(元):1,100,000
- 現況:歇業
- 組織類型:合夥
- 地址:雲林縣古坑鄉湳仔村湳子89號 郵遞區號
- 核准設立日期:2008/11/03 (民國 97/11/03)
- 最近異動日期:2022/01/04 (民國 111/01/04)
- 財稅設立日期:2008/10/31 (民國 97/10/31)
鹿營農場董監事名單
鹿營農場經理人名單
鹿營農場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包括筍干等零售。
作物栽培服務:包括農作物種植、噴藥、除草、施肥、病蟲害防治、鼠害防除、土壤處理及施肥、犁土、苗圃整理等之機器或人力操作。
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包括摩天樓展望台等。
農產品整理業: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花卉零售業: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花卉批發業: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農業: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作物栽培服務:包括農作物種植、噴藥、除草、施肥、病蟲害防治、鼠害防除、土壤處理及施肥、犁土、苗圃整理等之機器或人力操作。
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包括摩天樓展望台等。
農產品整理業: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花卉零售業: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花卉批發業: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農業: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蔬果批發業: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