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湖美食店營業項目
早餐店:1.包括提供顧客內用或外帶之餐點服務,並以三明治、漢堡等西式早點或饅頭、燒餅、飯糰、豆米漿等中式早點或其他各類型早點為主要商品之商店。2.不包括提供中式清粥小菜作為宵夜或早點之餐廳,應歸入5611細類「餐館」之適當子類。
連鎖速食店:1.包括以連鎖方式經營,提供櫃檯式的自助或半自助的快速出餐等服務,供顧客於店內食用或外帶,具有簡單有限的菜單,產品價位大眾化,同時有標準化的生產技術。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