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糧食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電力供應:包括太陽能、風力、水力、火力及核能等發電。
豆類、麥類及其他雜糧批發:包括高梁、花生、玉米、含油子實等批發。
作物採收後處理:包括作物採收後未銷售前初步處理之農產品清洗、乾燥、分級包裝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糧商業:經營糧食買賣、經紀、倉儲、加工、輸出及輸入之行業。
農產品整理業: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