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管理顧問服務:1.包括公共關係服務、生產管理、人事管理、組織管理、銷售管理顧問服務、ISO認證顧問服務等。2.不包括提供ISO認證服務應歸入7609-99子類「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醫療耗材零售:包括注射器、紗布及繃帶等零售。
醫療耗材批發:包括注射器、紗布及繃帶、齒科材料、人工關節及人工水晶體之類置入人體型材料等批發。
綜合商品批發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化粧品批發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醫療器材零售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醫療器材批發業: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資訊軟體零售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照相器材零售業: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照相器材批發業: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清潔用品批發業: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