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應該怎麼走
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10957523
- 商業名稱: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
- 資本額(元):24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111006
-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仁美里24鄰林森路419號1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仁美里24鄰林森路419號1號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登記機關:彰化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林東頡
- 出資額(元):240,000
- 現況:歇業
- 組織類型:獨資
- 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仁美里林森路419號1樓 郵遞區號
- 核准設立日期:2011/10/04 (民國 100/10/04)
- 最近異動日期:2016/09/23 (民國 105/09/23)
- 財稅設立日期:2011/10/06 (民國 100/10/06)
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董監事名單
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經理人名單
有視好說音像創意工作室營業項目
廣告代理商:包括創作廣告活動、刊登廣告於期刊、報紙、廣播、電視及其他媒體等;此類活動提供了各類之廣告服務(透過內部製作或轉包其他業者執行),包括提供建議、創意、廣告品之製作、媒體策劃與購買。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攝影:包括結婚、婚紗、商業等攝影。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攝影業: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新峰照相館
彰化縣溪湖鎮光平里彰水路三段442號1樓
特式攝影館
彰化縣溪湖鎮光平里彰水路三段334號
楊黎明彩色快速沖印行
彰化縣溪湖鎮光華里平和街227號1樓
最美彩色快速沖印店
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西環路169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