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寓手烘咖啡營業項目
咖啡館:1.不包括提供餐食為主之咖啡館(廳),應歸入5611細類「餐館」之適當子類。2.不包括有提供侍者陪伴之咖啡館(廳),應歸入9323-12子類「有侍者陪伴之咖啡廳」。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日常用品批發業: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