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大飯店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包括紀念品、防身用品、印章、全新藝術品等零售。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旅館:包括觀光旅館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及其他相關服務並收取費用,如:商務旅館、汽車旅館、溫泉旅館、休閒渡假旅館、農場山莊、日租房等。
餐館業: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菸酒零售業: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一般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