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國際合同三號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包括電路管道設計、工業廠房及製程設計、建築物結構檢查、建築物消防檢查等及結構、環境、水土保持、交通、化學、冷凍及空調、工業、大地、工業安全、電子、機械、音響、水利、採礦、電機等工程顧問。
未分類其他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包括閃光信號機、電鈴、警報器、電磁鐵、燃料電池、電子計分板、發光二極體(LED)顯示看板、電力交通號誌設備、電力用電阻器、電力用電容器、電力用變(換)流器、固體電池充電器、電力自動門裝置、具連接頭之延長線、超音波洗滌機(實驗室及醫學用除外)、內燃機電力設備及其組件、電動熔接設備、電動焊接設備、電動信號設備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