鉌鏕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投資有價證券景觀建築服務:包括造園設計等。
都市、鄉鎮規劃不動產投資開發:包括住宅大樓、車站共構宅、新市鎮、工商綜合區等投資開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創業投資業: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都市更新重建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