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都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市區汽車客運:包括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市區汽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