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美食(馬公市餐館)

大船美食應該怎麼走

大船美食登記資料

大船美食董監事名單

    大船美食經理人名單

      大船美食營業項目

      • F501060餐館業本案營業場所位於馬公市馬公段584-188、584-190地號依澎湖縣政府108年04月1日府建管字第10808428511號函停止其使用(營業)。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 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F501060餐館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