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鈞國際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中古汽車零售中古汽車批發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汽車服務業: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