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牛育樂企業社營業項目
其他海洋水運:包括海釣、賞鯨豚等運輸服務。
泛舟等水域遊憩活動:包括提供泛舟設備、救生員並附帶全安解說之泛舟休閒服務等。
水產品零售:包括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零售。
餐館、餐廳:1.包括各式本國及異國料理餐廳,主要以供應食物和飲品供現場立即食用之商店,多為顧客入座後點菜,由服務人員送上菜餚。2.不包括無限量供應餐點,顧客可自行取用或點菜且消費價格按人數(依年齡或用餐時段等標準)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應歸入5611-17子類「吃到飽餐廳」。
- F501030飲料店業
- F501060餐館業
-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 J701080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 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
- G302010小船經營業本案營業場所位於馬公市鐵線段989-7、993-11地號土地依澎湖縣政府108年04月1日府建管字第10808428511號函停止其使用(營業)。
- ※本案馬公市鐵線段989-7地號土地使用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該用地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營業地址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農變建興建住宅僅容許作日用品零售、民宿及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