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畜牧場營業項目
畜牧服務:包括家禽孵育、家畜剪毛、家畜禽配種、蛋類選洗包裝等。寵物配種亦歸入本類。
淡水魚塭養殖畜肉零售豬飼育:包括肉豬、種豬等飼育。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作物栽培服務業: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農作物栽培業: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作物栽培之行業。包括稻作栽培業、雜糧栽培業、蔬菜栽培業、果樹栽培業、甘蔗栽培業。
水產品批發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飼料批發業:經營家畜、家禽、水產類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批發之行業。
家畜家禽批發業: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肉品批發之行業。包括肉類、家禽、家畜等。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肉批發亦歸入本類。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其他動物零售業:從事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零售行業。
水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畜產品零售業: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農產品零售業: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畜牧業:從事A401細類以外畜牧之行業。從事蠶、蜂飼育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其他動物服務業:經營非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公告之寵物,及非列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公告之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寄養之行業。
畜牧服務業:從事畜牧技術服務之行業。如家禽孵育、家畜禽配種、 家畜剪毛、蛋類選洗包裝。
家畜禽飼育業:從事家畜及家禽飼育、繁殖之行業。包括牛飼育業、豬飼育業、雞飼育業、鴨飼育業等。
畜牧場經營業:經營種畜畜牧場、種禽畜牧場、生產畜牧場等之行業。
其他農業: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其他漁業:從事 A301 至 A302 小類以外之其他漁業之行業。
漁業服務業:提供漁業生產服務之行業,如漁業補給業。
水產養殖業:從事水產生物繁殖或飼養,而出售成體或幼體之行業。包括海面養殖業、內陸養殖業、其他水產養殖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