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小客車租賃行營業項目
附駕駛之客車租賃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1.包括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含按摩椅、照相亭、置物箱、電話亭KTV等)、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手機包膜、代客購買服務、為他人代練遊戲等。2.不包括不動產代客購買服務,應歸入6812-11子類「不動產仲介」。
中古汽車零售汽車租賃:包括貨車等出租。
- 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註:甲種:限以「公司」型態經營:乙種、丙種:無限制。)
- JA01010汽車修理業
- JA01020汽車拖吊業
- JA02020機車修理業
- 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 F114050車胎批發業
- F214010汽車零售業
- 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 F214040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
- F214050車胎零售業
- JE01010租賃業
-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備註: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營業地址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農變建興建住宅僅容許作日用品零售、民宿及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