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永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不動產租賃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包括汽車用電池等批發。
汽車貨櫃貨運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起重工程業: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其他運輸輔助業: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理貨包裝業: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F114010 至 F114080細類以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汽車貨櫃貨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