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光戶外館應該怎麼走
極光戶外館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94882815
- 商業名稱:極光戶外館
- 資本額(元):50,000
-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551號(2樓) 郵遞區號
- 是否開立發票:是
-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負責人姓名:林紹峯
- 出資額(元):50,000
- 組織類型:獨資
-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551號(2樓) 郵遞區號
- 財稅設立日期:2024/06/11 (民國 113/06/11)
- 核准設立日期:2024/06/11 (民國 113/06/11)
- 最近異動日期:2024/06/25 (民國 113/06/25)
極光戶外館董監事名單
極光戶外館經理人名單
極光戶外館營業項目
其他玩具及娛樂用品批發:包括棋類用品等批發。
運動表演業: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運動訓練業:各種運動之訓練業務。
其他休閒服務業:凡從事 J701 至 J702 小類外其他休閒服務之行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自行車百貨。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稻草人藝文工作室
新北市三峽區永安街9巷10號4樓
鰩藝工作室
新北市三峽區中園街225之8號
呈陽運動行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峽區中正路一段292巷30號(1樓)
夢想家運動培訓工作室
新北市三峽區民生街19巷7弄22號(1樓)
山奌水創意事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八里區忠孝路377號6樓
玖安工作室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208號13樓之6
報告阿克拉營隊工作室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二段536之7號13樓
領袖海洋開發有限公司八里營業所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172號
歡樂時光活動企劃工作室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133號1樓(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
山海騎跡有限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清水路230之8號11樓
肥君體育用品店
新北市土城區中正路2號地下1層(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
南半島旅店有限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中正路1號7樓之3
東京鳳老人企業社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街216號之2
神手健康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路街8巷32號(1樓)
阿法潛水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88巷1號
陽光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瑞安街12之3號
活泉文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華德里四川路二段245巷34號4樓
愷銳環球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299巷27號8樓
窩客凹特健身工作室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六街66號4樓
胖頭魚健身工作室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二段41巷2號14樓
米米熊體適能工作室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一段40號
樂智運動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一段155號8樓之2
雙子運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二段181之2號9樓
愛力亞運動管理工作室
新北市樹林區桃子腳路114號2樓
吉布列爾冒險工作室
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658號7樓
微雅瑜珈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7巷7號(1樓)
方文行銷有限公司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137號2樓
辰姿瑜珈學苑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09號2樓
艾瑪孕動適能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148號3樓
君珩美運動工作室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二段247號4樓
扭轉體能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二段313號2樓
富運動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民族路50巷36號2樓
臻永企業社
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二段157號3樓
臺北縣烏來鄉婦女會
新北市烏來區烏來街101號
鳳凰灣育樂有限公司
新北市瑞芳區南雅里南雅路91號
假日休閒旅遊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69號4樓
晨翼體能工作室
新北市萬里區中幅里中福54之3號2樓
動動行銷工作室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263巷14號
雷迪健身有限公司光榮分店
新北市蘆洲區正義里光榮路128號1樓
柔依體適能工作室
新北市蘆洲區九芎街59號10樓
動窩力健身工作室
新北市蘆洲區中原路21巷7弄6號
長隆運動休閒企業社
新北市樹林區大成路25號7樓
艾麥斯戶外極限運動工作室
新北市鶯歌區國中街156號6樓
豪邑有限公司
新北市鶯歌區二甲路83之5號
長隆休閒管理顧問企業社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26巷12號3樓(現場僅供辦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