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美體工作室(馬公市美容美體業)

納米美體工作室應該怎麼走

納米美體工作室登記資料

納米美體工作室董監事名單

    納米美體工作室經理人名單

      納米美體工作室營業項目

      • JZ99110瘦身美容業
      • 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 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
      •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申請所在地1樓為 住宅區(埕西段386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規定,住宅區作為工廠(銀樓金飾加工業除外)、商場(店)、汽車保養所、機車修理業、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之停車庫、運輸業停車場、客運停車站、貨運寄貨站、農業資材、農藥或環境用藥販售業者,限於使用建築物之第一層及地下一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