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企業行營業項目
-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 A102080園藝服務業
- E901010油漆工程業
- 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
-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 F220010耐火材料零售業
- F207010漆料、塗料零售業
- F206010五金零售業
- 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
-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 IZ12010人力派遣業※申請所在地1樓為住宅區,申請營業項目(油漆工程業、漆料、塗料零售業)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2目住宅區規定不得為噴漆作業者。
- ※申請營業項目(門窗安裝工程業、防蝕、防銹工程業、耐火材料零售業、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依據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得於住宅區設立各種廢料或建築材料之堆棧或堆置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及處理場所。
-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