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包括固定翼飛機、衛星、航空熱氣球、旋翼飛機、滑翔機、直升機、起落架、航空螺旋漿、航空渦輪式發動機、航空活塞式發動機、飛行模擬器、航空器座椅等製造。
飛機出租航空器維修航空運輸:包括定期客(貨)運班機經營、客(貨)運包機經營、附駕駛之航空租賃、商務專機運輸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修理業: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汽車修理業: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業:依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從事航空器駕駛員訓練、航空人員適職訓練及航空維修訓練之業務。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資料處理服務業: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從事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之行業。包括飛機、飛艇、飛船、滑翔機、直升機及其專用零件,如發動機、推進器、起落架、浮舟等,航空熱氣球亦歸入本細類。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飛機、飛艇、飛船、滑翔機、直升機及其專用零件,如發動機、推進器、起落架、浮舟等,航空熱氣球亦歸入本細類。
倉儲業: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空廚業: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指為提供航空器內餐飲或其他相關用品而於機坪內從事運送、裝卸之事業。
航空站地勤業: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指於機坪內從事航空器拖曳、導引、行李、貨物、餐點裝卸、機艙清潔及其他有關勞務之事業。
普通航空業: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指以航空器從事空中遊覽、勘察、照測、消防搜尋、救護、拖吊、噴灑及其他經專案核准除航空客、貨、郵件運輸以外之營業性飛航業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民用航空總代理業:依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從事代理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執行或處理客運或貨運業務。
民用航空運輸業: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以航空器直接載運客、貨、郵件,取得報酬之事業。(含直昇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