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鴻工程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污染整治:包括有毒物質清除受污染地下水整治、受污染水面消毒及清理、受漏油污染海洋及沿岸清理、油溢清理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精密儀器批發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零售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業: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病媒防治業: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廢棄物清除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廢棄物處理業: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環境檢測服務業: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等之行業。
不包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廢(污)水處理業:從事廢(污)水處理之行業。
放射性廢料處理服務業:從事提供技術或人力以執行放射性廢料之處理、貯存或最終處置之行業。
資源回收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之行業。
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業: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將營建混合物加以分類及處理之行業。但從事單純經營有關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務應歸入J101110(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細類。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管理系統驗證業:從事各類管理系統驗證業務之行業,如品質管理系統、環境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等。
- 環保衝突協商調停等諮詢顧問業務(律師業除外)。
- 水空氣、廢棄物、噪音等有關公害防治設備規劃設計監造顧問及其設備按裝工程承攬業務(營造業除外)。
- 水空氣廢棄物噪音等公害防治工程之技術諮詢顧問業務
- 淨水及衛生下水道設備規劃設計監造顧問及按裝工程承攬業務(營造業除外)。
- 土水道路橋樑交通景觀工程之測量規劃設計承攬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
- 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設備、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水處理廠設備、掩埋廠設備之裝修維護技術顧問及其按裝工程規劃設計承攬業務。
- 焚化爐設備固化設備固化用藥之進出口代理及買賣業務(劇毒性管制品除外、現場不儲存)。
- 環境影響評估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 環境保護儀器設備零件材料及其用藥之進出口代理及買賣業務。(劇毒性管制品除外、現場不儲存)
- 環境檢驗測定(水、空氣、廢棄物、音量、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