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莫士珠寶設計行銷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礦物(寶石、貴金屬除外)零售:包括貝殼紋石品、玩賞石、水晶、天珠等零售。
金(銀)飾零售:包括黃金、白金、白銀等貴金屬製飾品零售。亦包括金、銀牌零售。
珠寶批發:包括鑽石、瑪瑙、翡翠、珍珠、珊瑚等寶石及其飾品批發;亦包括玉首飾批發。
金(銀)飾批發:包括黃金、白金、白銀等貴金屬製飾品批發。亦包括金、銀牌批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零售業: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礦石零售業: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礦石批發業: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