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傳咖啡商行應該怎麼走
真傳咖啡商行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89066433
- 商業名稱:真傳咖啡商行
- 資本額(元):60,000
- 核准設立日期:20220725
-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學興路235號 郵遞區號
- 組織類型: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否
-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 組織種類:獨資
- 登記機關:屏東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湯杏芬
- 出資額(元):60,000
- 現況:核准設立
- 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和興村學興路235號 郵遞區號
- 核准設立日期:2022/07/25 (民國 111/07/25)
- 最近異動日期:2022/07/25 (民國 111/07/25)
- 財稅設立日期:2022/07/25 (民國 111/07/25)
真傳咖啡商行董監事名單
真傳咖啡商行經理人名單
真傳咖啡商行營業項目
經營網路購物:1.包括經營網際網路拍賣。2.不包括提供網路平台供進行零售交易之服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酒精批發業: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飲料製造業: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製粉業: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菓、米香等製造。
糖果製造業: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酒精零售業: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其他綜合零售業: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酒精批發業: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飲料製造業: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製粉業: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菓、米香等製造。
糖果製造業: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飲料批發業: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酒精零售業: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餐飲業: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飲料店業: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