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州文創商行(馬公市未分類其他專賣批發業)

俊州文創商行應該怎麼走

俊州文創商行登記資料

俊州文創商行董監事名單

    俊州文創商行經理人名單

      俊州文創商行營業項目

      • J601010藝文服務業
      • JZ99030攝影業
      • 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 I599990其他設計業
      •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J602010演藝活動業
      • J802010運動訓練業
      • J304010圖書出版業
      • J305010有聲出版業
      • JE01010租賃業
      •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 I501010產品設計業
      • CH01030文具製造業
      • CH01040玩具製造業
      • 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 F2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 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 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
      •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第3款第3目、第11目規定略以,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訂,不得經營賽璐珞或其易燃性塑膠之加熱、加工或使用鋸機加工者;亦不得經營削切木作使用動力總數超過3.75千瓦者。另應遵守該法第17條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