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光企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通訊傳播設備(電話、手機除外)批發:包括電話交換機、呼叫器、數據機、集線器、交換器、路由器、衛星通訊設備等批發。
鐘錶及鐘錶零件批發:包括電子錶、智慧型手錶等批發。
照相器材批發通用電池批發:1.包括水銀、乾式電池(如1、2號、9v等)批發。2.不包括車用電池批發應歸入4653細類「汽機車零配件及用品批發業」之適當子類。3.不包括非車用蓄電池批發應歸入4649-99「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警械批發業:依「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等警械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精密儀器批發業: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鐘錶批發業: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照相器材批發業:從事各種照相器材、攝影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