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騰廚藝企業社應該怎麼走
永騰廚藝企業社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94548447
- 商業名稱:永騰廚藝企業社
- 資本額(元):2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南投縣草屯鎮敦和里仁愛街221號1樓 郵遞區號
- 組織種類:獨資
- 是否開立發票:是
- 登記機關:南投縣政府
- 負責人姓名:林奕騰
- 出資額(元):200,000
- 現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組織類型:獨資
-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敦和里仁愛街59號1樓 郵遞區號
- 財稅設立日期:2024/03/27 (民國 113/03/27)
- 核准設立日期:2024/03/27 (民國 113/03/27)
- 最近異動日期:2024/03/27 (民國 113/03/27)
永騰廚藝企業社董監事名單
永騰廚藝企業社經理人名單
永騰廚藝企業社營業項目
管道工程:包括飲用水設備裝修、廚房及衛浴管道裝修、消防自動噴水系統裝修、結構體內部各種配管、接管等工程。
家用瓦斯器具零售:包括瓦斯爐、瓦斯熱水器等零售。
清潔用品零售:包括洗碗精、洗衣粉、洗衣皂、皂絲、去污劑、冷洗精、合成洗滌劑、亮光劑、衣物柔軟精等零售。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耐火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家用瓦斯器具零售:包括瓦斯爐、瓦斯熱水器等零售。
清潔用品零售:包括洗碗精、洗衣粉、洗衣皂、皂絲、去污劑、冷洗精、合成洗滌劑、亮光劑、衣物柔軟精等零售。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之規定,從事以液化石油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之行業。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五金零售業: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耐火材料零售業: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經營下列消防安全設備零售之行業: 一、滅火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 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8.自動氣體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 )。 二、警報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 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 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