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思音樂工作室營業項目
流行音樂發行:1.包括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及具流行性質特色之音樂發行,如流行音樂之唱片、線上音樂、音樂錄影帶、伴唱帶等發行。2.不包括非流行音樂發行,應歸入5920-99「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
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1.包括非流行音樂發行、手機鈴聲製作、手機鈴聲發行等。2.不包括未發行音樂,僅提供串流收聽或下載之服務,應歸入6312-12「線上音樂串流服務」。
音樂詞曲版權代理及授權使用:包括取得音樂詞曲版權,授權使用於各類型媒體使用,如廣播、電視、電影及其他媒體等。
錄音工程:包括唱片、錄音帶錄製、廣告配樂錄製、代客錄音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