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一文食館(馬公市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

月一文食館應該怎麼走

月一文食館登記資料

月一文食館董監事名單

    月一文食館經理人名單

      月一文食館營業項目

      • 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
      • 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 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
      •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F215020礦石零售業
      • 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 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