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榮號(馬公市水產品零售業)

合榮號應該怎麼走

合榮號登記資料

合榮號董監事名單

    合榮號經理人名單

      合榮號營業項目

      • 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
      • 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 ※依據都市計劃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2款,住宅區不得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超過三匹馬力,電熱不得超過30千瓦。第15條第3項第17款住宅區不得從事以醱酵作業產製味精、氨基酸、檸檬酸或水產品加工製造者。
      •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