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飛無人機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專門設計服務:包括珠寶、鞋類等設計。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包括紀念品、防身用品、印章、全新藝術品等零售。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包括固定翼飛機、衛星、航空熱氣球、旋翼飛機、滑翔機、直升機、起落架、航空螺旋漿、航空渦輪式發動機、航空活塞式發動機、飛行模擬器、航空器座椅等製造。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航空顧問業:從事航空器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池批發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CD01010至CD01080細類以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從事航空器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包括航空器製造修配業、航空器零件製造業。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機械設備製造業: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從事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包括飛機、飛艇、飛船、滑翔機、直升機及其專用零件,如發動機、推進器、起落架、浮舟等,航空熱氣球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業: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