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其他汽車貨運:包括附駕駛之貨車租賃、附駕駛之卡車租賃、汽車路線貨運等。
計程車客運:不包括僅提供計程車叫車派遣媒合、車輛調度管理、聯繫等服務,應歸入4932-12子類「計程車派遣、聯繫服務」。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熱能供應業: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汽車貨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經營以載貨汽車運送貨物為營業者,物品快遞、收送服務亦屬本細類。
計程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