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晟通信企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家電(視聽設備及家用空調器具除外)零售手機及手機週邊零配件零售:包括手機電池、充電器、充電線、傳輸線、行動電源、記憶卡、保護貼、皮套、耳機、自拍器等手機零配件批發。
電話機零售:包括有線電話機、有線對講機、電話答錄機、無線對講機、民用波段對講機等零售。
視聽設備零售:包括錄放影音光碟機、音響、電視機等零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指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子材料零售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眼鏡零售業:從事非處方用眼鏡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隱形眼鏡零售歸屬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鐘錶零售業: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電池零售業: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電信器材零售業: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器零售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電器安裝業:各種家電製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冷暖氣機、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播音設備、音響設備等之安裝皆屬之。
但安裝單一主機在10冷凍噸以上或5馬力以上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等設備者,
應歸入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 通信工程之設計按裝技術服務業務。
- 通信器材設備之買賣維修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 通信線路及對講機、防盜監視系統工程之按裝維修業務。
- 前各項有關業務之售後服務。
- 各種文具紙張之買賣業務。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特許業務除外)。
- 代理國內外有關廠商前各項產品之投標報價業務。
-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 書籍、文具零售業。
- 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 運動器材零售業。
- 包裝材料零售業。
- 一般百貨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