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發交通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計程車客運:不包括僅提供計程車叫車派遣媒合、車輛調度管理、聯繫等服務,應歸入4932-12子類「計程車派遣、聯繫服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廣告傳單分送業: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汽車零售業: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停車場經營業: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計程車客運業:依公路法之規定,凡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