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珠企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1.包括個人服務之投幣式機器(含按摩椅、照相亭、置物箱、電話亭KTV等)、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手機包膜、代客購買服務、為他人代練遊戲等。2.不包括不動產代客購買服務,應歸入6812-11子類「不動產仲介」。
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包括體育器材、健身器材、登山用品、沙灘車、帆船、手划船、浮潛用具等出租。
其他設計業: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產品設計業: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園藝服務業: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資訊軟體服務業: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