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信用卡業服務的公司、店家

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發行信用卡及辦理相關事宜。 二、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預借現金業務。 三、簽訂特約商店及辦理相關事宜。 四、代理收付特約商店信用卡消費帳款。 五、授權使用信卡之商標或服務標章。 六、提供信用卡交易授權或清算服務。 七、辦理其他經營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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