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證券交易輔助人服務的公司、店家

依證券交易法、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規定,接受證券商之委任,從事招攬證券投資人從事證券交易、代理證券商接受證券投資人開戶、接受證券投資人證券交易之委託書並交付證券商執行、代理證券商通知證券投資人辦理交割事宜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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